宾县交通运输局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
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合法经营者、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交通运输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和市运管处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改善出租汽车经营环境,维护合法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
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者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
查处非法运营的“黑车”、利用拖拉机、摩托车、三轮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主要区域
重点治理农村乡镇、车站、医院、商品集贸市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春运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20__年10月15日开始,到20__年3月5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一是成立领导机构。为确保治理活动顺利实施,交通运输局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
组长:何
副组长:刘副局长
王立东宾县道路运输管理站站长
高斌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员:杨中林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
岳和平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
王力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张恒民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戚国辉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宾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8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宣传媒体,以广播电视新闻报道、标语、宣传单、公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三是明确责任划分。交通、公安等职能部门联合共同查清全县辖区非法运营行为的基本情况,对治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10月26日至20__年2月25日)交通运输局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检查与联动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治理期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不少于10次。由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20__年2月26日3月5日)
由领导小组对本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总结治理过程中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效,研究并建立打击非法运营行为长效机制及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防止非法运营行为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本次专项治理中,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
车”等非法运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职能部门要在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靠前指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行为,确保黑车现象不抬头、不反弹。
(二)坚持依法行政。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协调配合。交通运输局、公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加强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形成整体合力。
(四)畅通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对提供“黑车”线索并查实的,给予适当的奖励。
(五)注重舆论导向。通过媒体及多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要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出租汽车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六)注重源头遏制。在取缔非法经营活动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通过不断增开公交车辆、延长班线开行时间、增加公交班次等方式方便居民出行,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七)加强信息沟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建立例会制度,分析形势,部署工作,定期与周边市县进行信息沟通,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果断处置,坚决杜绝事态蔓延。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对从事非法运营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每周将治理活动阶段性情况上报市处。20__年3月1日前,交通运输局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上报市处。
宾县交通运输局
二0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