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中的违规行为,包括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传播错误观点、违反教学纪律、虐待学生、擅离职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徇私舞弊、索要财物、组织有偿补课等,都属于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法律分析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拓展延伸
教师违法行为调查与应对措施
教师违法行为调查与应对措施是针对教育领域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而制定的一套措施和程序。对于教师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贪污、受贿、虐待学生等,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调查机制,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和调查。同时,我们也需要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加强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等。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更好地保障教育环境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结语
教师违法行为调查与应对措施,是确保教育领域中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发现和调查的重要举措。我们应建立完善的调查机制,对贪污、受贿、虐待学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是应对违法行为的有效手段。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将确保教育环境的健康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学生提供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五条根据以往情况,凡在职教师利用寒暑假办班的,都没有而且也得不到教育局批准,因为教师有休息权、参加培训权,教师这些权利在假期里要得到维护。因此,在职教师利用假期办班,基本上属于非法办学,应该严格禁止。已经办的,要予以取缔。